新生儿患败血症索赔月子会所10万

2019-09-12 17:30

宋女士与刚出生的儿子入住某公司的月子会所,其间,儿子的脐带非正常脱落并出现感染,从而引发高烧症状,患上新生儿败血症,一度出现生命危险。事后,宋某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将该公司告上法庭,索赔10万余元。目前,此案正在顺义法院审理。

据宋女士称,2016年3月,她与被告公司签订《服务合同》,约定由被告为其提供月子期间的母婴护理服务。同年7月,她在医院顺利生下儿子,儿科医生诊断孩子身体状况完全正常。之后,母子俩入住月子会所。入住时,被告也进行了身体检查,证实孩子肚脐干燥、身体健康。然而入住期间,因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低下、护理措施不当,导致孩子脐带非正常脱落,且脐带脱落处出现渗液、红肿、感染,从而引发高烧症状。在此情况下,被告仍不积极采取合理医护措施或送医诊疗,导致孩子患上新生儿败血症,一度出现生命危险。

后经过转院治疗,宋女士儿子的病情才逐渐好转。宋女士认为,被告的行为给母子俩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,故请求判令退还服务费并赔偿医疗费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万余元。

被告公司否认其有责任,称第一次发现孩子身体出现问题时就派人陪同去儿研所看病,因儿研所诊断没有问题,孩子就出院回来了。公司每天都有保健医巡视,次日巡视发现孩子肚脐红肿,随即派人带着孩子去儿童医院就医,也进行了护理,尽到了应尽的义务。孩子所患的疾病是有一定概率,公司的护理没有问题。